2023年专项债申报要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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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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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地方专项债发行使用不断提速,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大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地方债累计发行逾6万亿元,明显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其中,地方新增专项债发行超过3.54万亿元。近期,各地相关部门陆续发文要求地方及时做好2023年专项债项目准备工作,抓紧申报一批专项债项目。此次申报的专项债需求规模,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分配本地区额度的3倍左右把握。
1.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与以往比有什么新的变化?
1.发文的主体有变化,项目成熟程度的要求或将提升
2020年、2021年的专项债申报通知都是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今年(2022年)是发改委发文,发改委对产业,对规划,对项目的敏感度更高,论证也更充分,所以,2023年的专项债项目方案与可研的编制质量要求将会有所提升,在项目入库的源头审核方面或将更为严格。
2.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窗口期将近一个月
专项债提前下达额度不超过当年新增限额的60%。实际操作中,每年末提前下达额度占来年总额度的40%-50%。本次2023提前批,预计一季度就可以发行,资金也基本上可以到位。
3.用好“三个优先”,把握好“三个尽量”
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所以,项目应符合十四五规划,项目应纳入省市重大项目,项目应至少取得初设批复。
4.已申报过的项目没发行成功的可以继续申报
(1)2022年列入清单的项目,但没有发行成功的项目,仍可再列入2023年的清单;
(2)2022年被退回来的项目,2023年仍可以申报;
(3)包括申请过专项债用于资本金的项目,没过的,也可以继续再申报;
(4)项目申报的总额度,按照提前下达2023年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分配本地区额度的3倍左右(2.5—3.5)把握。
5.专项债资金投向增加两个领域
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从原来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个领域扩大到11个领域,增加了新能源,新基建两个领域;
6.专项债用于项目资本金增加三个领域
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从原有的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扩大到13个领域,增加了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3个领域。
2.专项债申报的条件
1.专项债项目必须符合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和发行条件;
2.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
3.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4.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5.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
6.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工期和年度建设任务合理提出资金需求;
7.项目前期立项的各项手续已完结,呈报的资料,填报的信息,前期项目的批复完备齐全。
3.专项债申报的流程
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同级财政、发改委申请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初步策划方案
(1)项目是否属于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
(2)项目是否存在2023年负面清单所列举的情况;
(3)项目收入的预测是否完整、合理、准确,其产生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
(4)项目收益与融资本息之间原则上满足覆盖倍数1.2倍的要求。
完成基础资料,入储备库。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
(1)编制项目建议书,获取项目建议书批复;
(2)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分析”一节应满足专项债券对项目收入成本测算的严格要求;
(3)填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在“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上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并协助发改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信息。
(4)在项目可研批复后,编制“一案两书”,并上传至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一案两书”指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
各省财政厅对发行文件进行审核,着重对《可研报告》与《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各省财政厅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后正式发行,审批程序审核事项清单如下: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和本级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指导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部门不迟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以下信息:截至上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
4.如何做好2023年专项债项目策划工作?
1.应优先选择当地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和市级重点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支撑作用。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政府及其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管委会),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为政府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要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成熟可行。各地要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是已经取得立项批复、年内具备开工条件且能够形成实物工作量。从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进度看,可行性研究是否深入、征地拆迁是否完成、水电接入和市政配套是否齐备、建设方案是否科学,是制约债券资金拨付快慢的重要因素,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提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努力做到项目储备一批、发行使用一批、开工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
3.充分论证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储备项目必须满足专项债券风险管理要求,应当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即项目必须要有收益,且能够覆盖专项债券本息(实践中,本息覆盖倍数把握标准为1.2倍以上)。不得将没有收益的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4.专项债项目要规避负面清单,列入专项债券负面清单除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房地产相关项目、产业项目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以主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参考)。
专项债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的重要渠道,是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用好专项债需要各参与方协同合作,项目单位要重视项目策划与申报;投资建设单位要把握专项债的机遇,积极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咨询单位也要提供策划、实施、运营全生命周期的咨询服务,各方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才能为国家的基建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鼎正一直致力于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已协助多地政府成功申报专项债项目,有着丰富的专项债咨询、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发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专项债课题研究方面,我们拥有一支地方专项债咨询专业团队,持续为行业输出丰厚的专项债知识成果。未来,鼎正将发挥专业特长,为各地方政府提供“伴随式”专项债申报服务,争取为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