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7-81321519
传真:  027-81321519
邮箱:  dzgczx519@163.com
网址:  www.manishc.com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您的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正文 [ 返回 ]  [ 打印 ]
事业领域
  项目管理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工程咨询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合作单位
  招标代理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能源服务
   经典案例
   工作动态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
作者:   来源: 搜狐网  日期: 2021-04-19  人气: 5114 

我国土地辽阔,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近几年,农村正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根本就是要把土地先整治好,因为现在农村的土地比较散乱。因此,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知。

一、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整治内容有哪些?

自然资源部表示,这次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哪些扶持政策?

1、针对永久基本农田

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2、针对腾退建设用地

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允许将依法自愿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整治后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自然资源部将对试点工作予以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

另外,在此次整治过程中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四、为何要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负责人指出,在同一空间上,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维度问题并存,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土地整治模式已经难以完全解决综合问题。因此,各地需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下,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用综合性手段进行整治。这不仅有利于统筹农用地、低效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能解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2、此番政策突出耕地保护。通知规定,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以“不动是常态,动是例外”的导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

在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方面,上述负责人介绍说,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允许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使用,并将流转范围从县域扩大到省域,促进土地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



五、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负面清单(以安徽省为例)

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纳入试点名单,已纳入试点或实施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当及时调出试点名单:

1. 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群众基础差的;

2. 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或者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布局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3. 难以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增加5%要求的;

4. 单纯追求节余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等指标交易的;

5. 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在需要重点保护的传统村落搞不符合规定的拆建活动的;

6. 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的;

7. 违法用地情况严重且未及时处理到位的;

8. 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主要搞房地产开发,或整治后建设用地增加的;

9. 未经科学论证和评估,不符合相关规划,擅自进行大规模未利用地开发的;

10. 经综合判断不适合开展试点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思考与建议

1. 重视村庄布点格局。

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从国土空间层面落实每宗地的性质,这既涉及村庄的扩大或撤并,也会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支撑,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选择安置点的时候要统筹考虑村庄的布点格局。

2. 实施“点状供地”。

“点状供地”针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发展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可以有效破解传统供地方式涉及的用地指标难获取、农用地难征收、项目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收期长等问题,大力实施“点状供地”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电话: 027-81321519
传真: 027-81321519
员工天地  |   网站管理  |   企业邮箱  |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5017281号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www.manish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支持: 文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