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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乡村专项债 拓宽乡村振兴路
作者:   来源:   日期: 2023-03-22  人气: 4263 




3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财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提出2023年,专项债投资拉动上加力,将在重点支持现有11个领域项目建设基础上,适量扩大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早在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乡村振兴债券作为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接棒此前的扶贫债券,帮助解决乡村振兴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那么如何享受政策红利,进行乡村振兴项目开发建设?

PART.
01


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政策指引


为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针对乡村振兴类项目面临的投融资困境,国家近几年不断出台政策文件鼓励地方扩大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券投资规模,有关乡村振兴债券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法规陆续出台。


乡村振兴专项债政策


2019年6月17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


2020年7月3月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

“要就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020年7月9日

《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鼓励地方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乡村产业。”


2021年2月2日

《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

“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重大项目纳入债券发行重点支持范围。”


2021年2月21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操作指引,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


2021年8月27日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2年2月22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质量。”


2022年3月1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推动出台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债操作指引,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对促进乡村振兴作用。”


2023年2月13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通过对涉农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相关文件的梳理,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支撑政策已基本成型。要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发行,建设长期稳定、持续多元的资金保障体系。以资金要素保障为支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促进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的目标,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PART.
02


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特点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从发行项目可以看出,乡村振兴类项目多数存在建设内容涵盖面广,涉及种类丰富,资金需求较多、项目周期长、经营分险大、投资回收慢、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内容多样、缺乏规模性等特征。


1.项目类型

(1)高标准农田建设类:申报主体一般为本级农业农村局(县级及以上),项目单位一般为地方农业投资公司(国有独资)。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或水务局。

(3)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商务部或工业园区管委会。

(4)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农旅融合方面申报主体一般为文化和旅游局。农产融合方面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5)种业提升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2.项目收益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来源要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1)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农产品示范种植(养殖)收入、种植(养殖)基地租赁收入等土地流转收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等;农产品加工收入、物流仓储收入、污水处理收入、灌溉收入、配套商业收入、广告收入等;农业碳汇指标收入;产业运营收益,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统筹统销,做大销售市场,产生“产业运营收益”;产业服务收益,通过建立产业平台,收取产业服务类费用的收益。

(2)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运营类收益: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垃圾收集收入;污水处理收入;中水收入;有机肥原料收集输入;厕所粪污清掏收入;仓储库房租赁收入;种植及繁育基地产品销售收入;农产品检测收入;农民培训收入;停车场收入;广告收入等。


PART.
03


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申报流程


1.需求申报阶段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申报必备条件是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同级财政、发改委申请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需求项目进行审核,两部委均审核通过的项目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一般需求上报的窗口期为上一年度的12月和本年度的3月,2023年的需求申报在3月10日截止,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年可能会有1-2的需求增补机会。


2.资料准备阶段

项目需求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批后,进入债券发行准备阶段,该阶段项目单位需要完成项目“一案两书”的编制工作,即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书和法律意见书,并做好前期各项审批要件的办理,采购施工单位,办理“四证一书”等工作,使项目达到开工条件。


3.债券发行阶段

省财政厅着重对项目的“一案两书”和各项批复文件、“四证一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省财政厅安排发行。具体的发行时间,根据国家要求和项目申报的情况,由省财政厅安排。一般每年会统一发行四次,2022年湖北省财政厅分别在的2月、3月、6月和10月,安排了四次发行,2023年第一批的项目已于2023年2月发行。


PART.
04


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谋划痛点与思路



痛点1:项目建设内容较为繁杂
项目涉及领域较为广泛,涉及部门较多,比如乡村旅游涉及到旅游局,土地整理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田水利建设涉及到水利局,污水处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种植养殖涉及农业农村局等。

谋划思路:同类项目统一规划立项
1.要统筹项目和项目间的关系。将本区域各乡镇同类型项目集合,通过统一规划形成整体项目并履行立项等审批手续,明确项目边界,做大项目规模,提升债券融资效率。

2.要统筹规划和项目的关系。谋划项目时,要以规划为出发点,遵循政府工作任务主线,统筹规划和项目建设需求的适配性,强化项目争取政策的优势。

3.要统筹部门和部门之间的关联。在谋划项目时,跳出部门限制,统筹考虑行业间关联和政策,整合项目发展,争取宽松政策空间,确保项目各类要素保障,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痛点2:项目自身收益匮乏

许多收益来源相较于城镇来说收费低,比如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气、仓储冷链等收入,收费标准相对来说较低,甚至可能出现成本过高,运营收入为亏损的情况。


谋划思路:充分挖掘扩大项目收入来源

在设置规划建设目标的同时,应重视后期运营,明晰项目经营属性。充分识别并挖掘项目潜在收入,在规划阶段将部分可经营内容纳入项目范围,提升项目经营属性,扩大项目收入来源,满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要求。


痛点3:产业振兴类项目领域界限模糊,申报发行阻力较大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业农村领域类下农产联动项目,大多涉及到大棚、种植、养殖等内容,相对来说农业生产色彩比较浓,种植或养殖类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收益占比相对较高,容易引起产业化嫌疑,致使项目审核通过概率较低。此外,土地,作为限制项目落地的重要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谋划思路:从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中寻找收益点

回归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本质,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上发掘项目收益,尽量不涉及或减少种植、养殖收入占比。如政府建设的生产基地租赁收入、农产品加工厂房租赁收入、 仓库租赁收入、冷库出租收入、农产品展销摊位租赁收入;涉及文旅的游客服务中心除公用部分外的商铺租赁收入、观光车收入、歌舞活动场地租赁收入、停车费收入、充电桩收入;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土地流转收入等。



PART.
05


鼎正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项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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