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购置流动售(送)书车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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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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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购置流动售(送)书车采购询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购置流动售(送)书车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天博网页版。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购置流动售(送)书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ZESZB2017-013
采购内容:采购流动售(送)书车1辆,燃油方式:柴油。以上车辆采购均包括其采购、运输(含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售后等内容,该车辆相关的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1.2采购预算金额:16万元。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2、合格供应商条件
2.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3须为所报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5年-2017年)有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供应商必须承诺:①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www.gsxt.gov.cn查询);③未被列入“招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网站www.hbcxpt.cn查询);
2.7供应商需在恩施当地有厂家授权的4S专营店及售后维修服务站。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询价文件领取
请供应商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主楼3层购买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6、询价时间及地点
6.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主楼3层。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天博网页版(/)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咸丰县分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荆南路11号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8671810900
采购代理机构:天博网页版
地址:恩施市金子路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主楼3层
联系人: 贺春玲
电 话:0718-8966663 15071860110
天博网页版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