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于国家我们称之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众多不确定性事件面前,中国仍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固定资产投资51.89万亿元,建筑业总产值26.39万亿元,同比增长6.2%。工程造价是一个管着大事情的小专业,在这份亮眼成绩单里10万造价工程师、60万造价咨询从业人员贡献着属于他们的力量。
2020年,对于造价咨询行业我们称之为“变革之年”,“双60”取消、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迅速发展等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数量剧增,头部企业聚集度提高,底层竞争加剧。突如其来的变革既让人“措手不及”又让人“翘首以盼”。
与此同时,行业“内卷”(involution)化现象逐渐显现,“高水平均衡陷阱”(high level equilibrium trap)让很多企业陷入了发展困境,如何破局,首先就是研读政策文件,研究文件精神,争取拿到“早鸟票”。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这一年行业相关的重要政策与事件。
一、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2020年1月1日,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 CCEA/GC 11-2019》正式实行。
标准共分3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附录A 投资决策类、附录B 技术经济类、附录C 经济鉴定类、附录D 管理服务类与附录E 涉外工程类。
既要“大而全”,也要“小而美”,细分化、专业化是未来发展趋势,《清单》为拓展服务方向提供了指引。
二、李克强总理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
2020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出台实施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法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加大保函替代施工单位保证金推广力度。”
三、住建部50号令正式发布
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50号令)正式发布。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出台严格落实稳增长政策、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等十三项举措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五、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文件发布
2020年4月4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文件,包括: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守则(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23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和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七、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排名
2020年6月17日下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发布了《关于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排名的公示》,排名包括了总咨询收入排名和八个专项收入排名。
八、发改委征集工程造价改革的意见
2020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召开视频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推进工程造价改革的意见建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及相关勘察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十余家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各参会单位代表围绕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有关方面责任等提出了建议。
就此,投资司有关同志表示,将认真研究各参会单位的意见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
九、《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发布
2020年7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提出以下改革方向: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十、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发布
2020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办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十一、2020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研讨会举办
2020年10月30日,中国投资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主办的“2020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研讨会”成功举办。
会议以“新基建、高质量、优效益”为主题,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领导莅临并讲解相关政策,还邀请到诸多在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及企业家代表,围绕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发展趋势、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创新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分享全过程工程咨询、两新一重、PPP、BIM等在新基建方面的应用成果和成功案例。
十二、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提到:“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十三、中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报告(2020版)发布
2020年12月30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中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报告(2020版)》。
随着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党中央提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建筑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信息化、数字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如何进一步把握新阶段、践行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孕育新动能,在主动服务国家大局中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是行业需要共同研究的话题。
十四、对策(人才/方向/战略)
1.人才策略
确立人才发展的长期价值主义,由以用人为本,以到处挖人转向以长期发展为本,由追求人才规模到追求人才质量,由追求人才短期有用到长期投入,支撑战略目标的实现。
优化人才年龄结构、人才知识结构,实现人才的跨界组合与融合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2.发展方向
(1)关注企业数字化建设
数字化的目的是实现数据、信息的智能化的产生、积累与不同场景的高效应用,实现知识的自成长。
数字化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有:
第一、信息的智能收集积累与应用,它是信息智能积累和应用的一个基础,来实现信息和知识的在自成长。
第二、数字化让学习更便捷,认知更容易,降维人们对知识的认知要求,学习更容易。
第三、实现就是支撑线上作业平台,实现标杆项目学习,工作模板信息和数据的自动推送。
第四、能够让专业工作分工的更细、更具体,每个人的工作做得更专业,同时协同和集成管理的效率更高。
第五、实现数据跨组织的共建共享的商业模式。跨组织的共建共享,才让我们的数据产生更大的价值,让固定的成本和边际成本更低。
(2)抓住全过程工程咨询
推荐阅读:《全过程工程咨询理论与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 2021年1月正式出版),主要特色如下:
第一,提出了工程咨询服务运作的基本原理,分析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治理模式、组织设计、控制机制、知识共享和合同设计等方面的关键原理。
第二,强调策划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面向业主的咨询服务需求策划和面向咨询企业供给策划。业主需要理性、科学的策划,如系统策划“业主-承包人-咨询方”三者的工作界面和协调机制,并从更宽的尺度、更高的视野来策划全过程工程咨询,从需求侧提出全寿命期导向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集成融合的要求,而非简单的咨询业务叠加。咨询企业需要对咨询项目进行整体策划,充分满足业主要求以及促进不同咨询业务的有机融合。
第三,突出不同咨询业务的融合机制。咨询企业可通过融合机制促进传统咨询任务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下提出新的融合性成果,如限额设计、可施工性审查、过程结算等。
第四,强调做实工程文件。工程文件(策划文件、成果文件等)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理念落地的重要载体。业主和咨询方都应当重视并且做实工程文件。本书细致划分了不同的文件要求。
(3)注重专业的跨界与融合
中央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联合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给工程造价和法律行业都提出了崭新的思考命题和工作任务,与此同时,也为相关行业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道路揭示了广阔的前景,并注入了蓬勃的生命力。
(4)打破传统造价咨询的服务边界
3.战略目标
毛主席说:“战略上要藐视敌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
对于造价咨询行业、企业发展的“战术”方向理解,可能因人而异、百家争鸣,但是造价工程师的行业自信、专业自信、道路自信应当要有稳操胜券的气势——在战略上拧成一股势如破竹的行业力量,奠定造价工程师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专业人士地位!
抓住时代的机遇,践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信:“工程咨询人的奋斗终将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