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7-81321519
传真:  027-81321519
邮箱:  dzgczx519@163.com
网址:  www.manishc.com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您的位置:首页   数据库 › 国土空间规划  技术标准与规范   正文 [ 返回 ]  [ 打印 ]
Land spatial planning
数据库 › 国土空间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
作者: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日期: 2021-02-05  人气: 73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适应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我们重新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三部分构成。

  二、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按照《标准》进行编制。对《标准》未涉及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预算定额标准,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适时修订《标准》。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建[2005]169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能找到任何数据!
* 留言内容: 
* 姓名 手机 验证码 点击刷新图片
QQ: 邮箱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电话: 027-81321519
传真: 027-81321519
员工天地  |   网站管理  |   企业邮箱  |   工信部备案号:鄂ICP备15017281号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www.manish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支持: 文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