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调查询问时,由监督、协调员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专业机构不得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鉴定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对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等问题或对鉴定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以向相关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由鉴定人作出。
2.现场勘验
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对鉴定项目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的,鉴定人应告知当事人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并组织现场勘验,鉴定人应当参加。鉴定人认为根据鉴定工作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时,鉴定机构应提请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组织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表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测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必要时鉴定人采取拍照或摄影取证的方式,留下影像资料。
3.证据的采用
经过当事人质证认可,委托人确认了证明力的证据,或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经证据交换已认可无异议并报委托人记录在卷的证据,可以作为鉴定依据。
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提出异议,或证据本身彼此矛盾,鉴定人应及时提请委托人认定并按照委托人认定的证据作为鉴定依据。如委托人未及时认定,或认为需要鉴定人按照争议的证据出具多种鉴定意见的,将该部分有争议的证据分别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单列,供委托人判断使用。
提请委托人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可作为鉴定依据:委托人已查明的与鉴定事项相关的事实;委托人已认定的与鉴定事项相关的法律关系性质和行为效力;委托人对证据中影响鉴定结论重大问题的处理决定;其他应由委托人明确的事项。
4.按照鉴定方法及依据计算
(1)鉴定方法及计价依据
鉴定方法指在如何得出结论意见的方法,概括得讲就是除了具体算量、计价工作应交由鉴定机构完成,除此之外定性的工作应由审判业务机关确定。而计价的依据,指的是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管理部门编制发布的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定额、造价指数、市场价格信息等。
a.鉴定后汇总鉴定项目,鉴定项目可以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鉴定人分别进行鉴定后汇总;
b.鉴定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方法进行鉴定。如因证据所限,无法采用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的,应按照与合同约定相近的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习惯、造价指数、公允价格进行鉴定;
(2)鉴定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其鉴定依据是据以判断计价是否符合要求的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质量标准规定。
c.根据案情需要,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根据当事人的争议事项列出鉴定意见,便于委托人判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