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进各地方各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建立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会议,进一步压实牵头部门责任,加快项目细化分解,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用地、用能、环评等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地方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积极对接各牵头部门,将102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本地重点项目清单优先推进。截至目前,各部门和地方协同发力,102项重大工程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二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截至7月31日,今年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专项债券额度已经基本发行完毕。我委通过有关调度机制,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的调度和指导督促,推动各地方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近期,我们又组织地方报送了第三批专项债券项目,目前已筛选形成准备项目清单反馈地方,同时抄送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督促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相关工作,加快推进专项债券使用进度。
三是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和使用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集中力量办国家层面的大事、难事、急事的原则,加快下达进度,督促各地方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罗国三表示,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推进力度,努力保持全年投资稳定增长。
一是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各地方深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持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工作。发挥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等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继续发挥好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其他有关协调机制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实施。
四是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充分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用好用足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